申請方式 即日起~113年5月15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生活輔導組辦理。(逾公告期間恕不受理)
獎學金額金

(一)高中組(含五專四、大一):每名新台幣8仟元。

(二)大專組(含五專五、碩一):每名新台幣1.5萬元。

(三)碩士組(含博一):每名新台幣2.5萬元。

申請對象

※限未逾齡、本國籍、無雙重國籍、無國外居留權、無前科或前科逾三年以上 :

1.現就讀中華民國教育部核定可招生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專、大、碩在學生。

(1)高中組-高中職五專 2、3 年級含五專 4 年或高中職今年畢立即考入大一,19 足歲以下在學生。

(2)大專組-大專院校 2 至 4 年級(含五專 5 年、含大專今年畢立即考入碩一, 22 足歲以下在學生。

(3)碩士組-碩士 2 至 3 年級、含碩士 3 年級今年畢考入博一,25 足歲以下在學學生。

註1.不得申請:本學年及前學年上下學期非連續就學或非在學中。非清寒學生,或超過正常學制之正常修業年限(依正常學制之規定)。

註 2:為期望暨鼓勵學子熱心公益把善與孝傳出去,受獎者無條件接受擔任主、協辦單位種子志獲獎後必從事指定之合法社會服務或志工任務(碩士生 80 小時、大學 50 小時、高中 25 小時以上,均有誤餐及交通補貼),並列為再次申請優先依據。

申請資格

前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具修課成績及修習學校規定學分數,並符合下列四條件者:

1.孝行、品德可彰,以下A、B、C三選一 :

A、由確實指導該生一年以上之師長或之前師長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B、由戶籍地現任一年以上之該村里里幹事或之前任村里里幹事認定,並於申請表親簽

C、提供由學校或政府機關頒發之孝行可彰、品德可彰之獎狀影本為佐證。

2.弱勢清寒,不論是否為中低收入戶,只要家境確實弱勢且清寒,以下A、B、C三選一:

A、由符合前項A、B 資格之師長或村里里幹事認定者,於申請表親簽。

B、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當年度有效期限內)。。

    C、若無以上證明,申請人也可自行簡述家境清寒狀況,填於申請表中。(內容需具體簡述家庭清寒(含變故)狀況,若無則視為無效。

繳件須知

一、下列(1)~(3)點必全符合:

(1)前學期成績較前前學期進步(且以中文文字表達能力進步程度為主)。(校方認同可推薦)

(2)前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未受記過以上懲處(特殊原因校方認同,可推薦)。

(3平均成績為該年級前 65%(若有特強科目或專業進步,校方認同可推薦)

二、必繳交一篇自選體裁親撰(不得抄襲)且親筆中文正楷書寫文稿,列為評審通過與否主關鍵

(1)文題自選八擇一:「善」或「孝」或「公德」或「法」或「公益」或「社福」或「紙本或電子雜誌、期刊」或「平面或網絡媒體」與前八題相關的短文或新聞稿。

(2)每篇字數下限:Ⅰ、高中職專1200字 、 Ⅱ、大專組2000字 、 碩士組3000字。(字數均無上限,但請有重點、言之有物,不得人身攻擊。歡迎附相片及圖文說明)

註 3:作文請附橫書繕打 Word 電子檔→作文 Word 電子檔及原稿紙本均為應繳文件→篇首須詳寫
八擇一之文題及自配文題 (例: 「善」如何行善)、姓名、校院科系年級。

相關網址 中華佛教善緣慈善會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詳如附件,如有疑問請盡量利用E-mail詢問(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洽詢專線 07-2812505(非假日,限週一至五晚間6:30-9:30莊師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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