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即日起~114年12月31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送相關單位辦理。(以郵戳為憑) |
申請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在學生或30歲(含)以下,具備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含外語、商業管理、電機電子資訊類)專長之清寒優秀社會青年。 2.高中職2年級至3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2年級至4年級在學生前一學年術科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或校排名40%以上,且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80分(含)以上)。 3.高中職1年級或大學校院(含研究所、碩士班)1年級新生以其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如未能提出上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不具學生身分者,得提出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成績及得獎記錄以供審查。 4.本獎學金之申請得隨時為之。已受獎助之學生得於接受獎學金屆滿1年後(即已接受兩學期之獎學金),檢具相關文件向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再申請獎學金。 |
繳交文件 |
1.系所教授推薦信或該專業之教練、指導老師推薦信。 2.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3.該基金會申請書1份。 4.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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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