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114年3月4日~至4月8日下午17時止,線上提交申請文件。 (全面採線上申請,勿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須經由學校初審,為預留時間補繳件,煩請注意校內公告上傳時間:學校初審時間於4月1日 12:00截止) |
獎助內容 |
一、該獎學金每學年受理一次,每名新臺幣拾萬元。 1.大學校院學生:每名兩萬元。 2.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一萬元。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二、獲邀參加該會舉辦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以拓展見聞及視野。 |
申請資格 |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學業成績: a.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低於六十分 b.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 2.以上成績係以優、甲、乙等作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
檢附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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