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114年3月17日至4月27止開放申請,請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相關單位,逾期不予受理。

獎學金金額

一、每名新台幣貳拾伍萬元研究獎勵金。

二、由相關領域主管擔任業師,得主可有機會至鴻海實習,協助了解產業實務。

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護照及身分證)。

二、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碩士班、博士班與收件當年(民國114年)之碩博班應屆畢業生,且從收件開始日(民國114年3月17日)至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4月27日)為止,除工讀與實習外,並無在企業、機構內任職工作之事實。

三、申請投件項目需以電動車、機器人、數位健康醫療等為主題,而於電池、電機、電控、AI、半導體、新世代通訊、低軌衛星、資安、量子計算理論、量子硬體技術等領域,所作之研究及成果。

四、 需提交於民國113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4月27日(科技獎收件截止日)之間,被接受之(印出或有接受函)於相關學術期刊、會議論文發表的學術論文(含證明)。

五、提供學術期刊及會議論文之申請者,須為除指導教授以外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若同時有其他作者以同篇論文提出申請,得同時得獎,且得獎獎勵金均分。

六、若曾申請過「鴻海科技獎」者,不可用同一篇論文申請,且請須於申請表檢附之前所申請投件之論文。若投件之論文之前已被其他作者申請提交,則亦不可提出。

申請文件

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檢核單所列順序排序,繳交下列文件(下開條列文件請申請人須自行保留正本或影本)

(一) 個人基本資料。
(二) 提交已被接受的學術論文(含證明)及兩頁以內的研究目的、動機及重要性……等說明。
(三) 履歷。
(四) 2位專家學者推薦名單暨推薦函。
(五) 申請者於碩博士班期間是否曾經或正在接受其他單位獎學金、研究經費或同性質補助說明書。
(六) 申請者是否擔任有給職之專職工作、兼職工作、實習(含留職停薪)說明書。
(七) 相關經驗及獲獎證明。
(八) 之前申請投件之論文。
(九) 在學證明正本(須由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十)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影本。
(十一)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
(十二)授權同意書。
(十三)報名資料屬實切結書。
(十四)受補助者資訊公開聲明書。


註:以上第七、八項為非必要文件,其餘為必要文件。申請人應注意所提供之所有文件均須確保為真,若經本會查知有任一項目不實,本會有權判定申請人喪失申請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書面、影片資料以及送件須知,請詳閱「鴻海科技獎辦法公告」內容。

※為響應環保,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該會,收到亦不受理。

相關網址

鴻海科技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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