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即日起至10月12日前,請檢附申請文件至相關單位辦理。(郵戳為憑) |
申請對象及金額 |
凡未滿24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1.高中職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2.大專 C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一萬貳仟元整。 |
申請資格 |
一、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二、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六、五專一年級學生屬國中組、專二至四年級學生屬高中(職)組,專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七、二技一至二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八、研究所(含)以上學生、學士後、延修學生、軍警校學生、空中大學、學分班、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或在職進修學生皆不列入該辦法之助學對象。 九、共同監護者請檢附雙方之戶籍謄本;若有標註為主要照顧者,則僅需檢附一份之戶籍謄本 (紀事內容不可省略、電子戶籍謄本可、新舊戶口名簿不可)。 |
相關網址 | 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最新訊息 |
申請表及申請辦法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