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又本(110)年度2月10日(三)因彈性放假之故調整為休息日並於2月20日(六)補行上班,故依內政部公告之110年度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
本校工讀管考平台系統於春節期間【110/2/10(調整放假)-2/16不開放填報時數及設定排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工讀經費控管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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