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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1)須符合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申領之本校學生。
(2)已提出「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申請者」免填申請表。
(3)已申辦學雜費減免且符合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者,請下載並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檔 。 -
申請時間:
每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時間及繳件地點以公告為主(逾期或相關文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
檢附資料:
生活助學金申請表及申請表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
生活助學金申請獲通過者將分配於本校行政單位進行服務 (並非自覓服務單位),請申請者先評估該學期課表,如無法每月進行30小時服務,請勿提出申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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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提出申請者如有需求可自行列印該學期課表附上,供審查委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