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讀專區最新消息

說明:
1.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2.依上述說明本校工讀管考平台系統於端午節(109/6/25)不開放填報時數及設定排班。
3.另依勞動部109年端午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109)年6月20日的休息日與6月26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於調整後,6月26日已成為休息日,屆時如再有需要工讀生於該日出勤,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該筆經費由各用人單位自行負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工讀經費控管單位詢問。

通知:本(109)年5月1日「勞動節」(五),各類經費項下聘任之勞僱型工讀生應於當日放假,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僱型工讀生於109年5月1日(五)勞動節應休假。如因業務需求經徵得工讀生之同意,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二、如用人單位要求工讀生需於指定放假日當日出勤者,應有其適當理由,請單位審慎評估有否出勤之必要,並徵得工讀生之同意方可指派出勤。當日出勤時間以8小時為限,並請工讀生於當日確實到班,方可核發加班費。

三、5月1日勞動節當日出勤者,請務必於工讀時數填報系統填列當天時數,並請用人單位下載「工讀生加班申請單」(請逕自課指組網頁→學生工讀專頁下載),並於5月份工讀薪資申請時,請用人單位檢附簽到退表及加班申請單與工讀薪資清冊一併送出,作為加班費核撥依據。

四、本通知所適用經費包含:由「工讀暨獎助生管考平台」聘任及核支薪資者(包括學生公費專案工讀生/臨時工、專簽專案工讀/臨時工、管理費、計畫結餘款、宿舍專款等)高,其餘使用高教深耕計畫或計畫類工讀生結算之相關規定請洽各經費控管單位。

說明:
1.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另依勞動部說明,今(109)年清明節為4月4日(六),與兒童節為同一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兒童節於4月3日(五)放假,又清明節4月4日(六)因適逢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4月2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2.依上述說明本校工讀管考平台系統於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109/4/2-4/4)不開放填報時數及設定排班

說明:
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故依內政部公告之109年度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
本校工讀管考平台系統於和平紀念日當日(109/2/28)不開放填報時數及設定排班2月29日仍可視單位需求進行排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工讀經費控管單位詢問。

說明:
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故依內政部公告之109年度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
本校工讀管考平台系統於春節期間【109/1/23(調整放假)-1/29不開放填報時數及設定排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工讀經費控管單位詢問。

說明:
一、本(109)年1月11日(六)為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依法放假一日。本校適用勞基法之具有投票權(民國89年1月11日(含)以前出生者)勞僱型工讀生如因業務需求經徵得工讀生之同意出勤者,應依相關規定核發工資;於徵得工讀生同意後且在不妨礙其投票情況下,需加給當日出勤工資,相關經費由各用人單位自行負擔,當日出勤時間以8小時為限;計算方式分為兩種類型:
1.屬工讀生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
2.屬工讀生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基準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加給之規定計算。
二、欲於1月11日投票當日出勤者,請用人單位填具「工讀生加班申請單」(請逕自課指組網頁→學生工讀專頁下載)送繳經費控管單位備查,並請工讀生於當日確實到班,方可核發加班費。
三、本通知所適用經費包含:由「工讀暨獎助生管考平台」聘任及核支薪資者 (包括學生 公費專案工讀生與臨時工、專簽專案工讀/臨時工、管理費、計畫結餘款、宿舍專款,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及「計畫主持人系統」聘任及核支薪資者,如有疑問請洽各經費承辦人。


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故本校工讀系統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當日 (109/1/1)不開放設定排班。

工讀管考平台12月份工讀金之結算,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專案工讀生】特休時數應以年度結束前休畢為原則,請尚有特休時數未休完之專案生於108年11月15日(五)前至系統預登11、12月特休休假申請,「休假申請」功能將於11月16日關閉,屆時不再開放登錄及修改,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二、循往例每年12月工讀薪資皆需配合主計室關帳提前結算,管考平台內之:【專案工讀生】【臨時工讀生】【生活助學生】時數填報功能將於12月2日(一)預先開放填報全月時數,請工讀生於12月4日(三)前繳送當月簽到退表送交各用人單位,以利薪資之結算。(→請準時繳交)

三、【臨時工】因須配合出勤當日加退保之規定,故12月份班表請務必與各用人單位確認可到班時間後再行排班,一旦結算薪資,即無法再行變更班表,請務必留意。

四、本通知適用經費對象包括:
(一)【校控經費】項下工讀生及生活助學生(包括學生公費、專簽專案工讀、各單位管理費、計畫結餘款等)。
(二)【深耕計畫】項下工讀生、兼任教學助理、教學獎助生。

五、各經費聯絡窗口:
(一)學生公費項下經費: 課外組 陳小姐 05-6315145。
(二)高教深耕計畫及其它經費:請洽各經費總管窗口。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8年8月26日臺教人(一)字第1080121855號書函辦理。
二、10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以下同)23,8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8元。

配合勞基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故依內政部公告之108年度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 
本校工讀系統國慶日當日 (108/10/10)不開放設定排班,10月11日及12日仍可視單位需求進行排班。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工讀經費控管單位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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